7月1日,南方网记者从广东省电动车商会了解到,广东省《电动自行车报废及回收拆解服务规范》于近日获批发布,并将于今年9月26日正式实施。这一地方标准的发布标志着广东省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安全隐患治理以及行业规范化发展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据悉,《电动自行车报废及回收拆解服务规范》(简称《标准》)由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归口,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牵头组织制定,对报废回收相关单位主体、人员和回收拆解全过程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对报废回收相关单位主体,《标准》规定回收服务网点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贮存车辆不超过50辆,报废电池单独贮存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贮存数量不超过100组;回收拆解企业贮存场地面积应不小于3000平方米,报废电动自行车最大贮存容量不小于5000辆,报废电池贮存量不得超过30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淘汰车辆及电池非法流入市场,《标准》要求回收贮存网点和拆解企业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对报废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信息进行全流程登记、溯源与保存,实现全程可监控、可追溯。
电动自行车作为绿色、便捷的交通工具,其保有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广东省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达2586万辆,实际保有量或已超过3000万辆。按照行业说法,全省使用年限超过4年的老旧车辆就有1000万辆左右,每年还有新增。这些老旧车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需要逐步报废回收。然而,因缺乏完善的报废回收体系,仍有许多老旧车辆及电池游离于监管之外并回流市场,引发严重安全隐患。
《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广东省电动车商会会员部部长刘亨君表示,文件对回收服务网点的场地和设施有硬性规定,将影响销售商家作为回收服务网点的申请。他指出,“按照新标准,现有大部分回收、拆解网点不一定符合要求”。
《标准》通过规范报废回收流程,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车辆及电池,可从源头上减少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同时,通过明确报废车辆及电池的科学拆解与处置要求,有效避免因不当处理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资源的合理回收与循环利用,符合广东省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积极力量。
“该《标准》填补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拆解领域的标准空白,是广东省在电动自行车管理领域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举措。它不仅回应了社会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关切,也为行业的规范发展、环境的可持续改善以及监管效能的提升提供了坚实支撑,有望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引领电动自行车行业迈向更加规范、安全、环保的发展新阶段。”刘亨君表示,《标准》的实施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统一且权威的执法依据,有利于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体系的高效运作,并形成严密、完善的监管闭环,进一步巩固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的成果。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邹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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